当前,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,环境矛盾日益凸显,环保压力持续加大。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,多个省份陆续发布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地方标准,无一例外的将“超低排放”写入了排放限值。
浙江省发布《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》及《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征求意见稿。
在全省范围内杭州、宁波、嘉兴、湖州、绍兴地区的燃煤电厂执行Ⅱ阶段无组织控制措施要求,其他地区执行Ⅰ阶段无组织控制措施要求。
征求意见稿还提到,要求位于城市主城区及环境空气敏感区(GB3095规定划分为一类功能区中的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,二类功能区中的居民区、文化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,以及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区域)的燃煤发电锅炉应采取烟温控制及其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、有色烟羽等现象。
我司响应国家政策号召,积极参与超低排放事业,帮助与我司合作的企业达成超低排放标准进,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,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做贡献。